今天(6月30日)上午
蘇州公積金中心召開
蘇州市靈活就業人員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
相關政策新聞發布會
為進一步深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工作,不斷增強政策吸引力、更好助力靈活就業人員解決住房問題,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優化完善了《蘇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細則》(下稱《靈活就業人員實施細則》)。從2025年7月1日起,蘇州靈活就業試點3.0版將正式實施,有效期三年。
《靈活就業人員實施細則》
主要內容如下
↓
《靈活就業人員實施細則》分為五章三十二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了試點對象,靈活就業人員指年滿16周歲未達法定退休年齡,城鎮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方式的自然人。
二是優化了繳存模式,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按月繳存和自由繳存兩種模式。
三是放寬了提取政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隨時自由提取無需材料。
四是優化了利息補貼,利息補貼標準為住房公積金結息利率的30%,利息補貼從當年新增繳存擴展至存量靈活繳存余額。
五是推動了城鄉融合發展,支持農民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試點,支持農民自建、翻建住房公積金貸款,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推動共同富裕。
六是擴大試點應用范圍,創新推出單位在職職工自愿繳存的個人補充公積金制度。
此次升級試點政策主要突出
“兩大創新、五大升級、六大利好”
快隨小編一起來了解
↓
六大利好
1.低息貸款
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為近6個月(含)連續正常繳存或首次按靈活就業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長超過6個月(含)以上。靈活就業人員與單位繳存職工身份轉換的,繳存月份可合并計算。采用日均余額法計算可貸額度,公式如下:
日均余額法可貸額度=日均賬戶余額×規定倍數×存貸系數。“日均賬戶余額”為貸款申請日前6個月(180天)的日均賬戶余額。“規定倍數”為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規定倍數為15;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規定倍數為10。“存貸系數”按照“多繳多貸,長繳多貸”的原則,根據個貸率、房地產市場等適時調整并及時公布,當前為1.25。
2.繳存補貼
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分別享受開戶繳存補貼、利息補貼、長期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補貼。
開戶繳存補貼:首次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人員可以享受開戶繳存補貼。開戶繳存補貼標準為 100 元/人,在首次繳存住房公積金后一個月內計發,每個靈活就業人員只能享受一次開戶繳存補貼。
利息補貼: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享受利息補貼。利息補貼標準為住房公積金結息利率的30%,在每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日發放。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從貸款發放當年起(住房公積金年度)不再享受利息補貼。
3.租房支持
在租賃已和公積金中心簽約的住房保障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提供的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按月轉入上述單位指定賬戶用于支付租金,并享受相關優惠。
4.流動人口積分
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參加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入戶、入學時按規定計算得分。根據我市人口積分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滿12個月,得5分,上不封頂。
5.稅收優惠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6.支付利息
公積金中心對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住房公積金專戶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計息方式、利率標準計息。目前利率為1.5%。
此次試點優化不僅實現了政策和服務的升級,也彰顯了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為蘇州市廣大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更加實用、便捷、靈活的住房保障服務。
兩大創新
一是“創新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支持農民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試點,支持農民自建、翻建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合作銀行共同推出“積金惠農”普惠信貸,為從事個體經營的農民提供流動資金保障,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推動共同富裕。
二是“創新推出補充公積金制度”。依托靈活就業試點工作,創新推出單位在職職工自愿繳存的個人補充公積金制度,支持中低收入職工安居樂居,有效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繳存人購房成本。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均采用自由模式,可自由繳存、隨意提取,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按日均余額法或基數法計算貸款額度(以規定可貸額度為上限)。
五大升級
一是“模式升級”。提供按月繳存和自由繳存兩種繳存模式,兩種模式均不設繳存上限,繳存下限仍為本市最低月工資標準乘以10%。
二是“提取升級”。兩種繳存模式均可按需提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無需材料,沒有提取時間、金額或頻次限制。靈活就業人員不再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可全額提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三是“補貼升級”。延續提供“開戶繳存補貼”,首次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人員可以享受開戶繳存補貼。對繳存利息補貼作了優化,利息補貼標準為住房公積金結息利率的30%,在每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日發放。
四是“貸款升級”。靈活就業人員與單位繳存職工身份轉換的,繳存時間、賬戶余額可合并計算。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貸款和使用補充公積金貸款的,統一采用日均余額法計算可貸額度。推出靈活就業“繳還一體化”模式,借款人按照貸款月還款額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系統每月自動以賬戶余額沖抵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完成按月還款,實現繳存還貸兩不誤。
五是“體驗升級”。簡化辦理流程,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微信或支付寶“蘇州公積金”小程序、“蘇周到APP”和各銀行手機APP等線上渠道辦理業務。創新推出聚合支付,可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快捷支付。
補貼舉例
1.某靈活就業人員于2025年7月1日新開戶,選擇按月繳存,在此后12個月都按5000元/月繳存公積金,一年繳6萬元,在2026年6月30日按1.5%結息467.5元,在此基礎上繳存補貼按0.45%結息140.25元。開戶補貼100元,收益合計707.75元。同時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購買首套住房,6個月后可貸29.4萬元,12個月后可貸87萬元。
2.某靈活就業人員于2025年7月1日新開戶,選擇自由繳存(存貸產品),當天一次性繳6萬元,在2026年6月30日按1.5%結息900元,在此基礎上繳存補貼按0.45%結息270元。開戶補貼100元,收益合計1270元。同時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購買首套住房,6個月后可貸112.5萬元。
補充公積金舉例
某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5000元,當前賬戶余額為2萬元,購買首套住房,經測算20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42萬元。為提高貸款額度可選擇自愿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
情況1:上述職工一次性繳納補充公積金6萬元,3個月后可貸額度約為93萬元,6個月后可貸額度約為150萬元。
情況2:上述職工一次性繳納補充公積金20萬元,1個月后可貸額度約為100萬元,3個月后可貸額度約為150萬元。(可貸額度上限按150萬計)
注:以上案例未考慮余額變動。實際業務中,最終可貸額度將結合申請人公積金繳存情況、家庭收入、購房總價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綜合計算得出。
補充住房公積金同樣體現了“多繳多貸,長繳多貸”的特點,還可以自由繳存、隨意提取,非常靈活,如果符合多孩、綠色建筑、青年人才等政策貸款額度還可以按比例上浮,補充住房公積金同樣可享受1.5%的賬戶利息。
張家港房產網App
好房隨時掌握